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补选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名,实行等额选举,2025年12月16日为补选代表统一投票选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