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10 17:40:36 信息来源: 访问数量: 5992
一、补贴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请补贴:
1.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
3.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三、补贴标准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满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满4年(含)以上 | 4.5 |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1.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同时享受提前报废补贴和新购补贴。
2.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四、车辆认定标准
1.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中型载货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载货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营运柴油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是指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且车辆注销之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更新货车,是指报废上述货车,并购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且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4.新购置新能源货车,是指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五、申报资料
(一)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3.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 回收证明》;
4.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5.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二)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3.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5.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6.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7.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3.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4.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注:
1.上述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2.以上申请资料一式四份,均提交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需申请人签字,申请的运输企业应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请提交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准备好相应资料向属地县(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各县(区)申请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区划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雁江区 | 李女士 | 028-26245369 | 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11办公室 |
安岳县 | 许女士 | 028-24869086 | 资阳市安岳县交通运输局408办公室 |
乐至县 | 黎先生 | 15183746937 | 资阳市乐至县交通运输局一楼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 |
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28-26122856。